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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自省乡村振兴局的消息,自2021年以来,青海省聚焦41个脱贫县(市、区、行委)、1622个脱贫村和53.9万脱贫人口,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严格落实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每年根据农牧民收入变化等情况调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研发防返贫监测信息可视化平台和“一码通”程序,通过入户走访、集中排查、线上申报等手段,提升主动发现响应能力。截至目前,青海省返贫风险消除率达77.2%。
按照青海省《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今年青海省将强化常态化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认真评估疫情等影响,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和突发严重困难的农牧户及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全面跟踪脱贫群众收入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巩固和饮水安全情况,动态调整监测对象收入识别参考标准。健全农牧区低收入人口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长效化帮扶机制。健全完善农牧区低收入人口分层分类救助制度,对因病因灾易返贫人口,及时落实医疗保障、民政兜底等帮扶措施,做到及时纳入、及时帮扶,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为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青海省推动各类资源、帮扶措施向促进产业发展、扩大就业聚焦聚力、加大产业帮扶力度转变,将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乡村产业发展,重点用于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健全财政资金和帮扶资金支持的经营性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建立扶贫项目资产常态化核查监督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不流失且长期稳定发挥效益。持续加大对帮扶项目的金融支持,满足脱贫群众多样化小额信贷需求,并启动实施“乡村工匠”培育工程。继续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在农牧区各类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规模达到20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