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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两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平利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牢固树立“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理念,全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近日,兴隆派出所联合兴隆法庭、兴隆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两起邻里纠纷。

2023年6月4日,民警在大摸排大走访过程中得知,辖区居民柯某某与储某某因下雨导致柯某某门前便道排水沟渠无法正常排水的问题产生矛盾。经近一步了解,柯某某用锄头挖泥土将水引至储某某林扒,储某某发现后边进行阻止,双方争夺锄头后,柯某某发现右手受伤,双方子女得知情况后情绪激动欲出现跟大矛盾。期间民警通过村委等方式与其子女沟通,最终在6月8日,双方当事人就此事请求调解,调解过程中,民警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诉,指出双方存在的过错,引导双方理性处置矛盾。最终,柯某某、储某某在民警、兴隆法庭、兴隆司法所以及镇村干部的见证下,相互道歉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2023年6月8日,包村民警在辖区村组走访时,得知辖区王某某、刘某某因房屋盖建尾款未及时结算引发纠纷,村委多次协调无果,民警随即进行了解,2017年王某某请刘某某帮忙修建房子并签订了合同,当刘某某将房子修盖好并在王某某欠下3万元房屋尾款的情况下,将房屋交与王某某使用,事后刘某某多次向王某某索要房屋尾款未果便向该村村委递交人调申请,村委介入调解后,王某某以房屋出现多出裂缝及该房屋使用空心砖未使用标砖为由拒绝支付。刘某某多方协调无望后,决定强行收回该处房屋。民警得知情况后,及时联系镇法庭法官、司法所干部对该宗纠纷进行联合协调。调解过程中,调解组听取双方诉求后,认定该宗纠纷双方的调解诉求很难通过调解达成,随即对双方如何依法进行维权分别进行了告知,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会通过诉讼途径进行维权,并表示在诉讼阶段双方均会保持克制,避免双方矛盾扩大。

下一步,兴隆派出所将持续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 扎实推进两个专项行动,积极排查化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矛盾纠纷,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讯员: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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